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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热议带量采购,降幅咂舌,13亿人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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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8 20: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17日,国家医保局主导下的4个直辖市及7个副省级城市的“4+7带量采购”发布中选结果,25个中标品种相比全国最低中标价的最高降幅高达96%,平均降幅52%。其中,外资药厂阿斯利康的原研药吉非替尼(250mg),在此前国家谈判已经降价55%的基础上,再度降价76.8%(中标价54.7元/片)。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明确指出,此次带量采购挤出了原药价中用于带金销售(即回扣)的水分。可鉴原有关部门推行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零差率、两票制等政策是何等荒谬!消息向社会公布后,13亿人哭了!这一结果戳穿了长期以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所大力宣传的“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价高质量好”等谎言,医改十几年来,我国药价为什么虚高到如此程度,虚高中标价下给医生的巨大回扣,让13亿人花了多少不该花的钱,打了多少不该打的针,吃了多少不该吃的药?!

  一哭:“4+7带量采购”96%降幅,直接戳穿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诸多骗局,13亿人被骗了18年!

  2000年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以来,药价虚高、回扣泛滥等问题被社会持续诟病,而原主导集中招标采购的有关部门认为,“药价高是因为质量好(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药价虚高是流通环节过多、层层加价所致”、“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就破除了以药补医,就能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等等,而本次“4+7带量采购”的巨大降幅可以说让这些骗局现了原形。

  有关部门打着“药价高是因为质量好(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幌子,在集中招标采购中进行了质量分层。18年来,他们在国家药典标准之外捏造了五花八门的质量分层,如,过专利期的原研药、首仿、科技进步奖、中药保护品种、独家剂型及规格等(全世界标准只分“专利”与“非专利”),实际上这都是投标企业和招标部门共同商定的游戏规则,让投标企业可以规避竞争、轻而易举高价中标。这些品种普遍价格虚高10倍乃至100倍以上,虚高药价下巨大的回扣空间能够刺激医生处方,让这些药销量巨大。而这次作为外资原研大厂的阿斯利康,再次降价76.8%,以事实证明了药品质量是监管出来的,不是招标质量分层能够招出来的。所谓的“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不过是合谋抬高药价、达到权力寻租目的的骗局!

  说“药价虚高是流通环节过多、层层加价所致”,由此推出“两票制”,企图通过压缩流通环节来降低药价。这次“4+7”的巨大降幅,证明了2016年起推行至今的“两票制”对解决药价虚高毫无作用。原因在于,药品无论经过多少流通环节都无法改变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所确定的中标价。不知道他们为何要撒如此弥天大谎来欺骗13亿人!

  说“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就破除了以药补医,就能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由此于2009年在试点地区、2015在全国推行“零差率”,企图通过强制医院药品采销平进平出,让医院不通过药品盈利,就破除了以药补医,就能解决药价虚高、回扣泛滥的问题。而“4+7带量采购”的结果给了他们一个响亮的耳光,原因在于取消药品15%加成并没有改变虚高药价下巨大的回扣空间,在回扣刺激下医生大处方、滥用药。零差率忽悠老百姓可以少花钱,其结果不但口袋被掏空,还饱受药害之苦!

  二哭:18年来,药价虚高导致44%的贫困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药价虚高下的巨大回扣空间,导致了医院用药量、价齐升,形成了巨大的药物滥用,导致个人卫生支出逐年急剧上升。截至2017年,10年新医改在国家史无前例的巨大投入之下累计达8.8万亿(据财政部),患者负担却不降反升,个人卫生支出总额由改革前2008年的5875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15205.8亿元,增长158.8%,增幅远超同期GDP和城乡居民收入。虚高药价下每年激增的药费支出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户在所有贫困户里的占比达44.1%(据国家扶贫办),而在非发达县域,这一数据已超过60%。按4+7带量采购平均52%降幅计算,患者、医保每年至少多花了6000亿(以公立医院年采购额1.2万亿计),13亿人能不哭吗?!

  三哭:虚高药价下巨大的回扣刺激致使过度用药、滥用药,患者饱受药害!

  在回扣的刺激下,医生大处方、滥用药,造成抗菌药、激素、辅助用药以及中药注射液滥用情况普遍,让中国成为世界第一输液大国,公开数据显示,我国大输液市场容量在100亿瓶(袋)以上,相当于13亿人口每人输了8瓶液,远高于国际上人均2.5~3.3瓶的水平。作为溶媒的大输液泛滥成灾折射了中药注射剂、辅助用药、激素、抗生素等回扣药品的滥用极为严重。我国每年因不安全注射导致死亡的人数在39万以上,其中,每年约有20万人死于药物不良反应,保守估计,每年我国最少有10万人在输液后丧命(据中国安全注射联盟)。十多年来的虚高药价令患者不但多花了钱,还饱受药害之苦,甚至丢了命!

  四哭:医药行业谁不违法谁就不能生存!

  十多年来,药价虚高、回扣泛滥愈演愈烈,有关部门的应对措施是在全国公立医疗机构持续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定价”(始于2000年)与“差价率管制”(2006年强制推行顺价加价15%,2015年全面推行零差率)这两项药价管制政策,“两项政策”的逻辑在于---通过集中一个省或地区的采购量,实现“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同时,通过限制以药补医(即顺加加价不超过15%)和禁止以药补医(即取消15%加成、平进平出),以图解决药价虚高与回扣问题。然而,“两项政策”实施的结果事与愿违,药价虚高、回扣泛滥反而愈演愈烈。

  其原因在于,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定价政策规定下,医院必须按照中标价格采购中标药品,且不得二次议价,这就必然破坏了正常的竞争机制,使得药企在与医院进行药品交易时公开的价格竞争失灵,不得不通过地下回扣的竞争来获取销量。同时,在差价率管制政策下,同样导致公开的价格竞争机制失灵,“谁的药品中标价格更高、回扣空间更大,谁的药就卖得好”,实际上,零差率与顺加15%在性质上完全一致,都为加价率管制,只不过一个为0,一个为15。见下表:

  顺加15%下,A、B厂的竞争关系与结果:

  

  零差率下,A、B厂的竞争关系与结果:

  

  零差率与顺加15%都导致了药价虚高、回扣泛滥、过度用药等问题,两者没有区别。取消药品加成没有改变本就虚高的药品中标价以及虚高价格下暗藏的巨大的回扣空间;同时,零差率(平进平出)“禁止逐利”的错误认识违背了正常的价值规律,倒逼院长、医生完全转向隐蔽的地下逐利。院长、医生不管是在顺加15%还是零差率政策下,一样通过采购、处方高价有回扣的药品获得地下收益,采购价格越高则地下收益越大。

  因此,在“集中招标采购定价”和“零差率”这两项政策叠加作用下,药企只有“高定价、高回扣”这一条路才行得通,谁不这样干谁就只能退场离开。药企通过研发伪新药、攻关招标部门以谋得高价中标,从而形成巨大的差价空间,空间越大竞争力越强;巨大的回扣空间能使鬼推磨,导致伪学术盛行,医生大处方、滥用药愈演愈烈。两项政策下,官员寻租腐败丛生,行业全面腐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地下交易利益链,其利益分配以中标价计算如下:

  

  对于药厂来说,低价中标意味着“死标”--没有给医生回扣的空间,药品不可能有销量;反之,若高价中标,回扣空间大,销量便随之暴涨。因此,集中招标定价决定着企业命运,药厂必须攻关谋求定高价,这让药品招标成为权力寻租的沃土(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年采购额1.2万亿算,攻关招标定价机构费用达360亿,再摊到省……个人寻租利益大得惊人!)

  医改9年来,“两项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哪个地方执行得好、执行得彻底、哪个地方的灾难就越深重的直接原因恰在于,“集中招标定价”与“零差率”这两项政策让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失灵,倒逼药企全面转入地下的逆向竞争,使得“高定价、大回扣”的营销模式成为药企唯一的生存法则,谁不违法谁就不能生存。而根本原因是,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我们不允许医疗市场化、不允许医院逐利,从而倒逼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地下逐利、地下市场化体系,地下就意味着成本高、腐败、黑暗。

  “两项政策”执行的范围越广、力度越大,问题就越深重,而面对日益严重的问题,有关部门把执行不力当成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度的理由,形成“越管越乱,越乱越管”的恶性循环;实际上就是有关部门把不当管制造成的恶果当成进一步加强管制的理由,使得灾难不断重演。

  当前,要想解决药价问题,必须遵循市场内在运行规律,解决办法和鼓励任何商品降价的办法是一致的,那就是市场化的竞争,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才是比行政管制定价要好得多的选择。同时,允许医院获得药品购销“明利”,发挥医保支付的正向激励作用,提高医院底价采购及医生合理处方的动力。因此,必须取消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定价”和“零差率”这两项全世界独有而奇葩的罪恶政策,如果这两项政策不取消,其他所有医改措施都会适得其反。具体办法一点也不难:

  即取消“两项政策”,实行“只管药品医保支付标准”(非医保药品只管最高零售限价)并动态调整的政策,药品采购价由医疗机构与药企自主竞价确定,实际采购价与药品医保支付标准(零售限价)之间的差价收益归医疗机构所有,促进医疗机构主动降低药品采购价格。

  在政府“只管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政策下,医疗机构有动力压低药品采购价格,将促进药企底价供货,药品价格将逐步回归市场本位,有利于恢复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进而科学合理地调整医保支付价(或零售限价)。同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将形成依靠质量、价格与服务的良性竞争,正常的市场竞争能够引导企业经营规范有序,再不可能也无必要进行“高定价、大回扣”的地下竞争。

  综上,可以说,新医改以来有关部门鼓吹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零差率、两票制、破除“以药补医”等等说法欺骗了社会18年,是个彻头彻尾的大骗局!如果有关部门为了维护部门权力而不愿放弃“两项政策”,对市场化的改革措施继续戴帽子、使袢子,继续维护既有的非法利益体系,必然形成恶性循环,令改革南辕北辙。当下,医保局“4+7带量采购”为解决我国药价虚高、回扣泛滥的问题打开了良好局面,可以说离成功就一步之遥,我们只有尊重基本规律,取消上述两项不当管制政策,推行政府只管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度,允许医院节约采购成本归己,构建市场化的公立医院药品供应体系,才能切实解决药价虚高、回扣泛滥、药物滥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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