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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民政局长单位坠亡:曾在楼顶徘徊被拍下拍摄者称跳了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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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1 18: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 月 19 日上午,河北承德隆化县民政局局长黄井贵从办公楼顶跳下随后死亡,随后,一段其坠楼前的视频在网上传播,视频中显示,其跳楼前曾经长时间在楼顶徘徊,而视频是附近居民拍摄,拍摄者还曾对身边人小声说“跳了告诉我”,但他们并未对跳楼者进行喊话劝阻等。


11 月 20 日,一段视频在网上传播,视频内容为一名男子在一座建筑物楼顶徘徊数分钟后,从楼顶跳下,随后,这段视频被证实为河北承德隆化县民政局局长黄井贵坠亡前的画面。
据河北承德隆化县委宣传部通报称,11 月 19 日上午,隆化县民政局局长黄井贵于民政局办公楼坠楼身亡,现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后续调查结果将及时对外公布。
北青 - 北京头条记者从视频中看到,黄井贵在坠楼前曾经在楼顶徘徊数分钟,并多次朝楼下看去,最后他坐到了楼顶边缘跳了下去。而视频拍摄者表示,该男子此前就曾经到过楼顶,在视频拍摄时,拍摄者还对身边的人小声说“跳了告诉我”。


随后有网友表示,拍摄者应该及时报警或者劝阻跳楼者,不应该只顾着拍摄视频,还有网友质疑,拍摄者如果看到却未报警,是否应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对此,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 11 月 21 日对北青 - 北京头条记者说,这主要看视频的拍摄者与要跳楼的人之间存不存在法定的救助义务,如二人之间是否具有特殊的关系、所处的地点是否是由其监管的特殊领域等,如果拍摄者只是单纯的拍摄,并没有制造其他危险的话,那么其自身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目前我国法律对于上述的这种知道有人跳楼但知情不报的行为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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