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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是 " 十三五 " 规划收官之年,过去五年,是我国迄今为止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 生态绿 " 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底色。
目前," 十三五 " 规划纲要确定的生态环境领域 9 项约束性指标已超额完成,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取得重要成效,截至 2020 年 11 月,全国 337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PM2.5 平均浓度 31 微克每立方米 , 达到世卫组织第一阶段 35 微克每立方米的目标值。
在此基础上,我国将继续推动清洁低碳能源成为能源消耗增量主体、降低煤炭消费总量。预计到 2030 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 2005 年下降 65% 以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
2020 年 9 月,我国宣布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力争 2030 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此外,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未来五年,我国将不断加快落后低效和过剩产能淘汰,控制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规模。推动高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或者依法关闭,大力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绿色化改造,构建企业和社会的绿色供应链。
" 十三五 " 期间,生态保护和修复持续推进,全国共整治修复岸线 1200 公里、滨海湿地 2.3 万公顷。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的推行,为维护森林河湖健康生命、实现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了制度保障。长江大保护成效突出,长江流域 332 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经按期实现全面禁捕,2021 年 1 月 1 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行 10 年禁捕。"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 被写入法律,长江保护法将从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为保护母亲河提供硬约束机制。
与此同时,在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打响的五年,我国始终将依法治污摆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突出位置。截至目前,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法律共 13 部,另有 22 部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相关的资源法律,涵盖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噪声防治、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基本实现生态环境领域各环节、各方面有法可依。
栏目主编:顾万全 张武 本文作者:光明网 文字编辑:肖雅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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